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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5日,针对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案中,部分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一事,宁德时代相关负责人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:“我们已接到通知,计划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,维护合法权益。针对中创新航的其他专利侵权案件目前进展正常。”
日前,中创新航公告称,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布两份《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》,分别宣告宁德时代拥有的“锂离子电池”和“正极极片及电池”两项发明专利权无效。
据了解,2021年7月,宁德时代先后起诉中创新航侵权其五项电池专利,包含正极极片及电池、防爆装置、集流构件和电池、锂离子电池、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,索赔总额高达6.47亿元。其中,“锂离子电池”和“正极极片及电池”专利侵权的索赔金额达到1.08亿元。
今年2月,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“锂离子电池”和“正极极片及电池”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。据判决书,中创新航被判侵权,需向宁德时代赔偿5710万元。同时要求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侵权产品。中创新航方面彼时表示,收到福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后,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,要求宣告上述两项专利无效。
中创新航方面在8月3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,此次审查结果出来后,或意味着此前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将失效。